那种岳父母要他声明离婚不得分走,就觉得被侮辱的,你想想,配偶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完全独立管理,他会不会觉得被侮辱到死了。
Ruth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21
不会,这是正常操作
女婿生气的点是羞辱,而不是没给他。
那种岳父母要他声明离婚不得分走,就觉得被侮辱的,你想想,配偶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完全独立管理,他会不会觉得被侮辱到死了。
Ruth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21
不会,这是正常操作
女婿生气的点是羞辱,而不是没给他。
那种岳父母要他声明离婚不得分走,就觉得被侮辱的,你想想,配偶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完全独立管理,他会不会觉得被侮辱到死了。
Ruth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21
所以最好就不要搞什么赠予不赠予的。
这个case有一说一,我确实觉得让签协议比独立管理侮辱性大。如果我老公父母要赠予他一笔钱我会主动提出让他自己开户放着,别跟我家财政混一起。但他父母要是来个“哦这笔钱你们小家可以用,但你要签个协议你们以后要是离婚了你要按比例还哟”我会跟他们说去NM的。想做人情又把人当外人防着,啥好处都让你占尽了。
隔壁女方父母太SB了,遗产本来另一半就分不到,偏偏要让男方签协议,不得不让人觉着就是看不起男方,故意作姿态,却不知伤害男方的同时也是伤害了自己女儿。
电 发表于 2022-08-16 12:50
层主应该不是国内长大的。
我也是,搞的我们都没有什么兴趣接着做完信托了,托不托基本没啥区别。
xyzgw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27
托还是要托的,不然遗产要走 probation.
你可能没立过。
Trust 不需要管理费的。因为管理费是给trustee的“劳务费”一般trustee就是父母,父母死了是子女。除非你家有什么特殊情况要请bank之类的trustee.
大衣被禁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17
这个律师说过,普通人家都是夫妻trustee, 肯定不用管理费,那是自己的钱,管理自己的钱要啥管理费,去世了是孩子管理,也是自己的钱要啥管理费。除非夫妻去世,孩子未成年,那亲属或朋友管理可以拿一定的管理费用,如果指定fidelity 啥的也可以, 如果你资产足够多, 大概1% 的管理费,资产少,银行大概不干,管理费高你也不愿意。
隔壁女方父母太SB了,遗产本来另一半就分不到,偏偏要让男方签协议,不得不让人觉着就是看不起男方,故意作姿态,却不知伤害男方的同时也是伤害了自己女儿。
电 发表于 2022-08-16 12:50
我也是这么想的。那父母如果不是故意想逼退女儿的结婚对象,就是想搅和女儿婚姻不长久。不然没道理那么做。国内遗产法就是只传自己孩子的,孩子配偶没份。
那种岳父母要他声明离婚不得分走,就觉得被侮辱的,你想想,配偶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完全独立管理,他会不会觉得被侮辱到死了。
Ruth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21
她应该婚前做这些的,如果来不及做,就该放到死后。两小口结婚了,恩恩爱爱地会娘家看父母,结果来这一出,没事找事。
她应该婚前做这些的,如果来不及做,就该放到死后。两小口结婚了,恩恩爱爱地会娘家看父母,结果来这一出,没事找事。
cocaok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32
只能说层主 PHD 您好。
这不是打击 PHD,而是象牙塔里真的呆太久了。代沟无法弥合。
看来大家质疑的也只是岳母的做法,但共识都是不愿意分给女婿。
所以最好就不要搞什么赠予不赠予的。
这个case有一说一,我确实觉得让签协议比独立管理侮辱性大。如果我老公父母要赠予他一笔钱我会主动提出让他自己开户放着,别跟我家财政混一起。但他父母要是来个“哦这笔钱你们小家可以用,但你要签个协议你们以后要是离婚了你要按比例还哟”我会跟他们说去NM的。想做人情又把人当外人防着,啥好处都让你占尽了。
木牛流马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28
我看法相反,岳父母让签协议是岳父母不信任他,配偶拿到手之后独立管理,是配偶不信任他。哪个更"侮辱"?
所以最好就不要搞什么赠予不赠予的。
这个case有一说一,我确实觉得让签协议比独立管理侮辱性大。如果我老公父母要赠予他一笔钱我会主动提出让他自己开户放着,别跟我家财政混一起。但他父母要是来个“哦这笔钱你们小家可以用,但你要签个协议你们以后要是离婚了你要按比例还哟”我会跟他们说去NM的。想做人情又把人当外人防着,啥好处都让你占尽了。
木牛流马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28
是的,就是这样。我昨天还问老公会不会签这种文件,我老公也说不会,也不稀罕。我也一样。所以自然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态度。
可能我们这一代都是白手起家,讨厌这种事情搅和在婚姻的感情里吧。
看来大家质疑的也只是岳母的做法,但共识都是不愿意分给女婿。
purplestars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34
不愿分给女婿是正常的,谁会把房子分给离婚后的前女婿啊
托还是要托的,不然遗产要走 probation.
purplestars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30
嗯。肯定会完成的。就是没觉得有什么意思了。因为孩子也快自立了。
随手查了4,5个州, 麻省把继承的当共同财产,其他当separate property
我看法相反,岳父母让签协议是岳父母不信任他,配偶拿到手之后独立管理,是配偶不信任他。哪个更"侮辱"?
Ruth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34
如果女婿因为不能管理财产而发怒
那他就是软饭无能男
但现实不是这样,女婿是因为被羞辱而发怒
我看法相反,岳父母让签协议是岳父母不信任他,配偶拿到手之后独立管理,是配偶不信任他。哪个更"侮辱"?
Ruth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34
古代农村签协议确实属于不信任。
层主醒醒,大清已亡。
看多少钱吧,几万块就算了,几十万几百万的那不行。
随手查了4,5个州, 麻省把继承的当共同财产,其他当separate property
Boa2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36
可以立遗嘱指明继承人为女方而不是夫妻双方
回复 17楼电的帖子有骨气的男人应该婚前自己提出来,觉得自己被伤害的都是想软饭硬吃的渣男!
tonycry 发表于 2022-08-16 13:31
那家都没给人家事先通个气。婚后突然搞这一手,还是挺过分的。